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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空心房”将面临拆除!拆迁补贴你了解吗 高铁征地拆迁该如何补偿

2020年5月12日  杭州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律师   http://www.zsicuh.com/

 王晓芳律师杭州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京师(杭州) 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农村“空心房”将面临拆除!拆迁补贴你了解吗

农村“空心房”将面临拆除!拆迁补贴你了解吗


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是三农领域工作的核心,其中人居环境的整治又是当务之急,因此各地都高度重视乡村建设和村容村貌。


加上大量的农村年轻劳动力离开农村到城里打工,其中一部分在城里买了房,这就留下了很多空置房屋。在农村土地资源越来越紧俏的今天,整合闲置资源,避免资源浪费是大势所趋。出于对安全的考虑。很多农房长年无人居住之后已经成了危房,也就很难满足人们的居住需求。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农村空心房,对于这种房屋,各地的做法就是拆除。




问题一:哪些属于要被拆除的空心房


空心房现象在农村非常普遍,但并不是所有无人居住的房子都属于待拆除的“空心房”,属于拆除计划范围内的“空心房”主要分为以下4类:


1、长期没有人居住,也没有人来修缮的房子。


2、有安全隐患,无法再满足正常居住需求的危房,以土砖房、木房为主。


3、违规乱建的一些“空心房”。


4、宅基地标准是一户一宅,除此之外的房子也属于空心房。


问题二:空心房拆除政策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政策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如已经确定使用权,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空心房不会进行强拆,如果是要拆除的空心房,必须在和当事人沟通,并取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才会实施。而农村空心房的评判,要经过有关部门,履行相关程序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具体分为这两类:一类是不属于危房的农村空心房,另一类则是属于危房的空心房。


第一类不属于危房的,主要有三种手段处理,分别是自愿有偿退出空心房宅基地、有偿复垦空心房宅基地、空心房有偿流转。


注:农民在进行这三种时,须慎重考虑,因为在这些情况下,都不能再申请宅基地!


而对于被鉴定为危房的空心房,则要进行重点拆除,以防止出现意外坍塌而对村民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问题三:农村空心房拆迁一平米补偿多少钱


国家鼓励大家自愿有偿的退出这些空心房,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关于补偿的标准,全国各地会有差别。


比如在重庆,一亩宅基地,可以获得10-20万补偿款,也就是说在重庆回收农村空心房一平方补偿150-300元;


而在辽宁一些地方,中等大小的宅基地,能获得5万元的补偿;江西戆州屏山镇出台的《屏山镇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方案》中就有明示,根据拆除的建筑物占地面积,按40元每平方米的标准对农户进行补助。


国家对空心房整治的补偿标准和你所处的地区以及你家宅基地的大小有关,具体要咨询当地的政府部门。


问题四:空心房拆除后土地权属归谁


空心房拆除后,土地权属不变,仍归本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对于拆除后的宅基地,主要还是分为几种情况来分析,在这里还是跟大家再重申一下:


如果是有偿退出的话,宅基地属于集体,农民会获得补偿金;


如果是有偿复垦,农民会获得一定的补贴金额,宅基地归本人,保留集体建设用地性质;


拆除后的宅基地也可以进行有偿转让,宅基地归转让人所有,获得转让补偿金额。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目前为了落实乡村振兴计划,国家鼓励村民自愿退出空心房,而对空心房怎么补偿,是没有统一标准的,各地有一定的差别。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高铁征地拆迁该如何补偿

高铁征地拆迁该如何补偿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高铁建设征收土地的,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土地征收的审批和供地程序是怎么样


1、市或县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用土地方案,然后分批次逐级上报到省人民政府批准。


2、上述三个方案经批准后,各省对土地管理还有更加细化的规定,如按《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和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在五公顷以上的,仍要报省政府批准;一公顷以上、五公顷以下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一公顷以下的,在县行政区域内,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市辖区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征地审批时间少则几个月,长则超过一年。


3、在征收土地方案批准后,依法应实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市、县政府先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再由被征收土地所有人、使用人到土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然后,土管部门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再次公告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政府批准后,由土管部门组织实施。


4、按照上述规定办理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后,再由建设单位持有关文件,提出用地申请,由市或县土管部门拟订供地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再由市、县人民政府给建设用地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高铁建设征收土地的,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